因工作需要,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康園中心管理工作人員,本次招聘將參照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》(粵府令第139號)的有關規定,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實施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聘任崗位及名額
梅坑鎮社區康園中心管理員1名。
二、聘任條件
(一)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
2.文化程度要求:大專及以上學歷;
3.18-35周歲(1988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間出生),身體健康;
4.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和社會奉獻精神;
5.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、法規和規章制度;
6.具備社區康園中心管理人員崗位所必需的技能;
7.嚴格履行社區康園中心崗位管理職責和相關的管理條例。
(二)下列情形人員不得聘任
1.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,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定的言論,制造、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,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的;搞拉幫結派、團團伙伙,成為宗族惡勢力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團體代言人的;作風不嚴不實,不擔當不作為,損害群眾利益,信教傳教,大搞封建迷信的;曾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;
2.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;
3.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;構成犯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未滿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處罰且處罰完畢未滿3年的;涉嫌違反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,已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的;違反土地管理、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,已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或受到行政處罰、處理完畢但在群眾中影響惡劣的;因涉黑涉惡、存在“村霸”問題等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受到清理的;有組織和煽動群體性事件,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,圍堵沖擊黨和國家機關,煽動、串聯、脅迫、以財產誘使、幕后操縱他人信訪等違反《信訪條例》行為的;因個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;
4、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。
三、工作職責
負責監督、指導社區康園中心學員進行康復項目鍛煉等相關工作。
四、報名方法
(一)報名時間、地點及方式
1、報名方式:采用現場報名;
2、報名地點:新豐縣梅坑鎮人民政府黨建工作辦公室(301室),聯系電話:0751-2383222,聯系人:李瑩。
3、報名時間:2023年11月7日—11月10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。
(二)報名要求
1、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、規定地點現場報名。
2、報名需提交材料:①《新豐縣梅坑鎮社區康園中心管理員聘任報名表》(報名現場領取);②學歷證書、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(原件驗后退回,復印件留下);③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;④無犯罪記錄證明;⑤個人征信報告。
3、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、誠信考試。凡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。對偽造、編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,騙取應聘資格的,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。
五、聘任方式
1、聘任由梅坑鎮組織,采取面試+考察方式進行。
2、聘任面試題目由梅坑鎮制定,面試總分100分;面試時間另行通知。
3、根據面試成績+考察情況,由高分至低分按聘任人數1U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。
4、計分辦法:采用面試得分+考察情況。
5、面試辦法:采用7人以上的奇數組成面試人員,采取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,取剩余分數相加的總分的平均分。
六、體檢
參照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(試行)》(粵人社發〔2010〕382號)執行。確因體檢發現身體不適合從事該崗位要求的,按總分得分從高到低依次替補人員參加體檢。
七、公示
經考試(面試)、體檢合格后,確定擬聘任人員,擬聘任人員名單公示5天。
八、聘用
經考試、體檢、公示合格后,由鎮按照聘任名額予以聘用,試用期一個月,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合同,聘任周期為一年,月工作補貼為3040元(含“五險”)。聘用后在崗期間必須接受崗位考核,并接受黨委、政府的工作安排。聘任期滿根據考核情況和工作需要另行續聘或終止聘任。
本公告由梅坑鎮黨委負責解釋,未盡事宜由鎮黨委研究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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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豐縣梅坑鎮人民政府
2023年11月7日